武汉市垃圾分类政策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根据《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,武汉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,要求居民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。
在回收方面,武汉市建立了完善的回收体系:可回收物(如纸张、塑料、玻璃、金属等)可通过社区回收点、智能回收箱或预约上门回收服务进行处理;有害垃圾(如电池、灯管、过期药品等)需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;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则分别投入对应垃圾桶。
武汉市通过宣传引导、设施建设和执法监督,逐步提升垃圾分类效果,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护。居民可通过“武汉垃圾分类”小程序或社区公告获取详细分类指南和回收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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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12 08:29:20